温馨说法 | 校园反诈宣传第一弹——免费“陷”饼
温馨说法 | 校园反诈宣传第一弹——免费“陷”饼
梁溪检察 2021-10-15 17:01
收录于话题#温馨说法9个内容
第918期
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是网络安全宣传周,为落实上级院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反诈宣传教育,梁溪区检察院开展“反诈进校园系列活动”,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期推出校园反诈宣传第一弹——免费“陷”饼。
客服
哇塞!真的能免费领取泣血之刃吗?
客服
好的好的!我来加群看看!
轻轻松松免费获得限量游戏道具
还有这样的好事
是真的吗
快随梁检君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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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梁溪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丁丁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呀?
本案属于侵财类犯罪、诈骗罪还是盗窃罪,要看行为人取得被害人财物的关键手段是什么?从丁丁的行为来看,他虽然有虚构事实骗取微信账号信息的行为,但是将微信账户里的钱转走才是构成犯罪的关键,且该行为是在小伟不知情的状况下进行的,属于秘密窃取的行为,因此本案构成盗窃罪。
微信号、密码能够告诉陌生人吗?
微信不仅具有网络支付功能,还绑定着网民的个人身份信息,因此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对于陌生人索要个人信息的要求,原则上应该一律拒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可千万不要被免费赠送的字眼迷昏了双眼哦!
如果孩子从真实的游戏平台花钱购买游戏装备,监护人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9条明文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此外,第145条也提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如果像小伟一样作为一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行为时而且没有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的情况下,他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换句话说,家长是可以向网络游戏公司提出退回孩子私自购买游戏装备的钱款的。